四川金顺达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科技城新区安州片区开发—创辉路及周边道路工程一标段清单编制服务所需,现就清单编制服务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对该项目进行报价。现将该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科技城新区安州片区开发—创辉路及周边道路工程一标段清单编制服务
二、项目地点:绵阳市安州区界牌镇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创辉路598米,界中路400米,纵一路159米,纵二路223米,横三路150米。
四、服务范围及技术要求:
1.服务范围: 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含预算控制价),并取得财评报告。
2.服务周期: 签订合同后30日。
3.技术要求: (1)工程量清单成果文件的格式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成果文件的组成和要求”的相关规定或委托方对成果文件格式的要求;
(2)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有关规定,并不得违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3)相同口径下,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错误的子目数量占工程量清单全部子目数量的比例应小于5%;
(4)相同口径下,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因工程量清单错误造成该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的综合误差率应小于5%;
(5)工程量清单成果文件质量应满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2012)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GF-2015-0212》的相关要求。
五、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至少具有1个全国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或安装专业);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7.中选人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价要求:
1.报价最高限价:附录A下浮30%,预估总价为47700.00元 ,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且报价不得超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
2.报价采用费率 模式,包含且不限于 完成本次清单编制服务并取得财评报告涉及的人工费、差旅费、税金、利润等所有 费用
七、询价文件领取
1.询价文件领取时间: 2023年 5 月 9 日至 2023 年 5 月 12 日17时00分。
2.询价文件领取地址: 绵阳市安州区海珂花郡16号楼三楼(招标采购部),领取询价文件不足3家,将重新进行询价。
3.获取询价文件应准备的资料:(以下资料收取加盖报价单位鲜章的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参与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时);
(2)经办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询价文件获取费用 100 元,询价文件获取后,询价文件获取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八、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单位应按照询价文件编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应答。
2.报价文件为 1 份,采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胶装)。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复印,并由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果是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则应在报价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报价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注:报价文件内容应包含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单位资格要求佐证资料等。)
(1)封面;(格式自制)
(2)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1)
(3)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参与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与时);(格式详见附件2)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相应承诺函,格式自拟)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至少具有1个全国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或安装专业);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并提供注册于本单位的全国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或安装专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2月-2023年4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并加盖单位鲜章)
(8)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应承诺函,格式自拟)
(9)中选人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提供相应承诺函,格式自拟)
(10)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九、报价文件递交及密封要求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2023 年 5 月 17 日 10 时 30 分前,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递交至 绵阳市安州区海珂花郡16号楼三楼(招标采购部) 。
递交报价文件时须携带(1)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2)手持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时)、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验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我公司有权拒收。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后,报价文件递交不足3家,将重新进行询价程序。
2.报价文件应装入密封袋密封,密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等信息。
十、报价单位经办人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 10时 30 分(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准时在 绵阳市安州区海珂花郡16号楼 参与询价会。
十一、评选原则
1.询价小组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2.同等标准(条件)下,有效报价单位中 不含税 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选单位,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情形时,通过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选单位。
3.报价若出现计算错误,询价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报价单位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报价单位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
(1)报价文件中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分项合计计算出的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分项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总价金额与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4)含税报价与不含税报价不一致的,以含税报价为准修正不含税报价。
十二、付款方式: 完成项目清单编制并通过审核后一次性付清。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提交等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否则付款时间顺延
十三、合同签订:
1.具体合同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2.中选单位在接到询价单位发出的中选通知30日内,与询价单位签订合同。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 四川金顺达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钟老师
地 址: 绵阳市安州区海珂花郡16号楼三楼(招标采购部)
电 话: 0816-4333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