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海珂实业有限公司因安州区城市道路及排水管网恢复重建项目—前进路(花兴路-文苑路西段)人行道提质改造工程所需,现就该项目设计单位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对该项目进行报价。现将该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安州区城市道路及排水管网恢复重建项目—前进路(花兴路-文苑路西段)人行道提质改造工程设计
二、项目地点:绵阳市安州区
三、项目总投资:285.00万元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前进路(花兴路-文苑路西段)人行道提质改造。
四、服务范围及技术要求:
1、服务范围:对安州区城市道路及排水管网恢复重建项目—前进路(花兴路-文苑路西段)人行道提质改造工程进行设计工作
2、服务周期:自询价人要求的时间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
3、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相关规定。
六、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
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单位;
5.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和分包(对中选人若中选,不转包和分包进行承诺,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对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进行承诺,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自拟)。
七、报价要求:
1、报价最高限价:51030.00元,各单位报价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且报价不得超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
2、报价采用包干总价模式,设计费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配合通过成果评审等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所涉及的各项成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
八、询价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4日17时00分。报价单位需携带(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参与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时);
(2)经办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以上资料收取加盖报价单位鲜章的复印件并现场核验原件),到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海珂花郡16号楼领取询价文件。领取询价文件不足3家,将重新进行询价程序。
询价文件获取费用100元,询价文件获取后,询价文件获取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九、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单位应按照询价文件编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应答。
2、报价文件为壹份,采用A4规格纸编制并胶装成册。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复印,并由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果是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则应在报价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报价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注:报价文件内容应包含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单位资格要求佐证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1)封面;(格式自制)
(2)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1)
(3)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参与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与时);(格式详见附件2)
(4)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
(6)近3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法律诉讼及仲裁的情况,报价单位及其现任法人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对“近3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法律诉讼及仲裁的情况,报价单位及其现任法人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承诺,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自拟);
(7)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单位;
(8)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和分包(对中选人若中选,不转包和分包进行承诺,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自拟)。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对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进行承诺,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自拟)。
(10)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报价文件递交及密封要求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2023年8月7日14时00分前,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递交至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海珂花郡16号楼。递交报价文件时须携带(1)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2)手持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时)、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验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我公司有权拒收。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后,报价文件递交不足3家,将重新进行询价程序。
2、报价文件应装入密封袋密封,密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等信息。
十一、报价单位经办人于2023年8月7日14时00分(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准时在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海珂花郡16号楼(即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召开询价会。
十二、评选原则
1、询价小组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2、同等标准(条件)下,有效报价单位中不含税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选单位,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情形时,通过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选单位。
3、报价若出现计算错误,询价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报价单位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报价单位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
(1)报价文件中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分项合计计算出的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分项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总价金额与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4)含税报价与不含税报价不一致的,以含税报价为准修正不含税报价。
十三、付款方式:施工图通过审查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十四、合同签订:
1、具体合同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2、中选单位在接到询价单位发出的中选通知30日内,与询价单位签订合同。
十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绵阳海珂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16-4333660
联系地址: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海珂花郡16号楼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