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农村土地托管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服务询价文件

    绵阳安投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  绵阳市安州区农村土地托管项目所需,现就该项目 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服务  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对该项目进行报价。现将该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绵阳市安州区农村土地托管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服务                       

二、项目地点:   绵阳市安州区  

三、项目总投资:  5.53亿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绵阳市安州区农村土地托管项目护岸提质升级(河堤改造),包含河清镇约4km,秀水镇约8km。(最终以设计建设内容为准)     

五、服务范围及技术要求:

1、服务范围: 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对绵阳市安州区农村土地托管项目进行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            

2、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后30工作日                                       

3、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范要求并且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六、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2.报价单位应具有水利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3.报价单位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报价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报价单位近三年内有至少1个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业绩。

6.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报价要求:

1、报价最高限价:  95078.00元  ,各单位报价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且报价不得超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

2、报价采用  包干总价     模式,包含且不限于  人工、差旅、专家评审费等所有                费用。注:报价模式包含包干总价模式、综合单价模式、费率等模式,询价单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填写报价模式

八、询价文件领取时间: 2023     10   19  日至 2023  10  23  17时00分。报价单位需携带   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   (以上资料收取加盖报价单位鲜章的复印件并现场核验原件),到  现代农业事业部  领取询价文件。领取询价文件不足3家,将重新进行询价程序。

询价文件获取费用 100   元,询价文件获取后,询价文件获取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九、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单位应按照询价文件编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应答。

   2、报价文件为 1  份,采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胶装)。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复印,并由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果是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则应在报价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报价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注:报价文件内容应包含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单位资格要求佐证资料等。)

1)封面;(格式自制)

2)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1)

3)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参与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与时);(格式详见附件2

4)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具有水利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提供具有水利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承诺函)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近三年内有至少1个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9)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提供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承诺书)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书)

十、报价文件递交及密封要求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2023     10   25   14   00  分前,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递交至 现代农业事业部  。递交报价文件时须携带1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2手持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时)、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验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我公司有权拒收。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后,报价文件递交不足3家,将重新进行询价程序。

2、报价文件应装入密封袋密封,密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等信息。

十一、报价单位经办人于 2023  10   25   14   00  分(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准时在    现代农业事业部    (即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召开询价会。

十二、评选原则

1、询价小组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2、同等标准(条件)下,有效报价单位中 不含税  (含税或不含税)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选单位,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情形时,通过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选单位。

3、报价若出现计算错误,询价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报价单位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报价单位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

1)报价文件中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分项合计计算出的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分项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总价金额与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4)含税报价与不含税报价不一致的,以含税报价为准修正不含税报价。

十三、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按照甲方要求,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并提供成果文件后 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 

2、甲方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等额有效合规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支付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合同签订:

1、具体合同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2、中选单位在接到询价单位发出的中选通知30日内,与询价单位签订合同。

十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  绵阳安投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邹女士                            

联系电话:   0816-4369970           

联系地址:    绵阳市安州区海珂花郡16号楼   


                           2023      10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