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检验检测协作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2024年度检验检测协作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内容更正如下:
一、原内容为: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序号31中的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后,以经招标人确认的实际工作时结合中选单价每季度按实际工程量结算一次协作费用。招标人付款前,中标人须提交等额合规税务发票,否则付款时间顺延。
2、服务合同书中第三条 履约保证金及计算、支付方式3.3本合同费用按以下方式支付:每季度按实际工程量结算一次协作费用。
二、现更正内容如下: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序号31中的付款方式:①常规检测按季度支付;②专项检测支付方式:各项专项检测设备进场支付至预估费的20%,各项专项检测完成并出具快报支付至核算费的60%,各项专项检测正式报告递交并经招标人确认后支付至费用的100%。招标人付款前,中标人须提交等额合规税务发票,否则付款时间顺延。 注:项目清单中的1-12项为常规检测,序号13-14项专项检测。
2、服务合同书中第三条 履约保证金及计算、支付方式3.3本合同费用按以下方式支付:①常规检测按季度支付;②专项检测支付方式:各项专项检测设备进场支付至预估费的20%,各项专项检测完成并出具快报支付至核算费的60%,各项专项检测正式报告递交并经招标人确认后支付至费用的100%。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提交等额合规税务发票,否则付款时间顺延。 注:项目清单中的1-12项为常规检测,序号13-14项专项检测。
本次澄清非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影响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