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龙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因绵阳市安州区供水提升建设项目(一标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服务所需,现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服务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对该项目进行报价。现将该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绵阳市安州区供水提升建设项目(一标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二、项目地点:绵阳市安州区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新建开茂水库灌区工程安绵干渠安州段,全长16.66km;
四、服务范围及技术要求:
1.服务范围:对绵阳市安州区供水提升建设项目(一标段)的地质灾害进行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并取得专家评审意见。
2.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服务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取得专家评审意见。项目编制工作期间:资料齐全后30个工作日完成“评估报告”送审本。
3.技术要求: / 。
五、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良好的财务状况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进行承诺,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法律诉讼及仲裁情况;(提供申请人在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法律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5、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6、申请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的地质灾害评估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包含:地质灾害评估或危险性评估等评估);(提供佐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8、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提供申请人若中选,不转包和不分包的承诺书并加盖鲜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申请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进行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六、报价要求:
1.报价最高限价54000.00元(大写:伍万肆仟元整),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且报价不得超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
2.报价采用包干总价 模式,包含但不限于 完成本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服务并取得专家评审意见所涉及的人工费、差旅费、税金、利润等所有 费用
七、询价文件领取
询价文件领取时间: 2023年 12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17时00分。
询价文件获取费用 100 元,询价文件获取后,询价文件获取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八、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单位应按照询价文件编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应答。
2.报价文件为 1 份,采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胶装)。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复印,并由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果是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则应在报价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报价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注:报价文件内容应包含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单位资格要求佐证资料等。)
(1)封面;(格式自制)
(2)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1)
(3)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参与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与时);(格式详见附件2)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良好的财务状况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进行承诺,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7)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法律诉讼及仲裁情况;(提供申请人在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法律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8)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9)申请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的地质灾害评估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包含:地质灾害评估或危险性评估等评估);(提供佐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1)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提供申请人若中选,不转包和不分包的承诺书并加盖鲜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申请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进行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13)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申请人对招标文件存疑,申请人应在 1 天前联系询价人提出问题,在此截至日期之后,招标人不再接受申请人提出的任何质疑及问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若问题内容涉及影响申请文件的编制时,询价人将以补遗或澄清形式在官网公告并适当延长投标截至日期。
询价文件原模板各种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补遗形式发送给各申请人是否考虑更改为官网补遗、各潜在申请人应随时关注官网更新内容,若因申请人未及时关注询价人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申请文件中所有签字部分-法定代表人应亲笔签名或加盖具有备案编码的法定代表人章(因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不清晰或印章编码模糊等情形被评标专家否决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授权委托人处均要求亲笔签名。
九、报价文件递交及密封要求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2024 年 1月 3 日 10 时 00 分前,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递交至 绵阳市安州区海珂花郡16号楼三楼(招标采购部) 。
递交报价文件时须携带(1)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2)手持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时,附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时)、加盖鲜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验身份证原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我公司有权拒收。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后,报价文件递交不足3家,将重新进行询价程序。
2.报价文件应装入密封袋密封,密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等信息。
十、报价单位经办人于 2024 年1月 3 日 10 时 00 分(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准时在 绵阳市安州区海珂花郡16号楼 参与询价会。
十一、评选原则
1.询价小组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2.同等标准(条件)下,有效报价单位中 不含税 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选单位,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情形时,通过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选单位。
3.报价若出现计算错误,询价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报价单位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报价单位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
(1)报价文件中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分项合计计算出的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分项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总价金额与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4)含税报价与不含税报价不一致的,以含税报价为准修正不含税报价。
十二、付款方式: 按照询价人要求,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服务并通过专家评审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提交等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否则付款时间顺延
十三、合同签订:
1.具体合同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2.中选单位在接到询价单位发出的中选通知30日内,与询价单位签订合同。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 绵阳市安州区龙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马老师
地 址: 绵阳市安州区海珂花郡16号楼三楼(招标采购部)
电 话: 0816-4333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