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一品粮油有限公司因 中以生态农业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现就该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对该项目进行报价。现将该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以生态农业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地点: 绵阳市安州区
三、项目总投资: 4208万元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花荄镇农业生态示范园,总占地面积49217.4㎡(折合约73.90亩),新建智能温室、叶菜温室等生产设施70.81亩,分拣包装等辅助设施3.09亩。
2.黄土镇(原乐兴镇)农业生态示范园,总占地面积 42557.4m ²(折合约 63.90 亩),新建智能温室、多功能温室等生产设施 57.34 亩,分拣包装、农资库房等辅助设施 6.56 亩。
3.花荄镇、黄土镇、秀水镇土地流转4200亩。
四、服务范围及技术要求:
1、服务范围: 对中以生态农业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并完成政法委相关部门备案 。
2、服务周期: 30天。
3、技术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现行规范与地方有关标准。
4、成果文件要求:完成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并提供电子及纸质资料。
五、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报价要求:
1、报价最高限价:42000.00(大写:肆万贰仟元整) ,各单位报价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且报价不得超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
2、报价采用 包干总价 模式,包含且不限于 完成本次社会风险稳定评估报告所涉及的编制费、技术咨询费、评审费等全部 费用。
七、询价文件领取
1.询价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14日17时00分。
2.询价文件领取方式:线上获取,报价单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获取询价文件申请资料至邮箱:741048020@qq.com,并电话联系询价人查收,审核通过并缴纳询价文件获取费用后,询价人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询价文件。报价单位再采用快递方式(顺丰快递)在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料送达指定地点。(注: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递交纸质版获取询价文件申请资料)。领取询价文件不足3家,将重新进行询价程序。
3.获取询价文件应准备的资料:(以下资料收取加盖报价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参与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时);
(2)经办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询价文件获取费用100元,询价文件获取后,询价文件获取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九、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单位应按照询价文件编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应答。
2、报价文件为1份,采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复印,并由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果是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则应在报价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报价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注:报价文件内容应包含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单位资格要求佐证资料等。)
(1)封面;(格式自拟)
(2)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1)
(3)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参与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与时);(格式详见附件2)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格式自拟);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项目组人员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培训证书);
(7)参加本次评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8)报价单位提供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9)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报价文件递交及密封要求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2022年9月16日10时00分前,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递交至 绵阳市安州区海珂花郡16号楼一楼(绵阳一品粮油有限公司) 。递交报价文件时须携带(1)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2)手持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时)、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验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我公司有权拒收。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后,报价文件递交不足3家,将重新进行询价程序。
2、报价文件应装入密封袋密封,密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等信息。
3、递交方式:邮寄递交。报价人可采用快递方式(顺丰快递)在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报价文件,因报价人自身原因,报价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送到指定地点,则视为报价人自动放弃报价资格 。逾期送达、未按要求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十一、报价单位经办人于2022年9月16日10时00分(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准时通过视频会议参与询价会。
十二、评选原则
1、询价小组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2、同等标准(条件)下,有效报价单位中不含税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选单位,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情形时,通过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选单位。
3、报价若出现计算错误,询价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报价单位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报价单位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
(1)报价文件中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分项合计计算出的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分项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总价金额与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4)含税报价与不含税报价不一致的,以含税报价为准修正不含税报价。
十三、付款方式: 待中选人完成政法委备案并取得备案表后一次性支付服务费。
十四、合同签订:
1、具体合同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2、中选单位在接到询价单位发出的中选通知30日内,与询价单位签订合同。
十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绵阳一品粮油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邹女士
地 址: 绵阳市安州区海珂花郡16号楼一楼(绵阳一品粮油有限公司)
电 话: 0816-4369970
邮 箱:741048020@qq.com
2022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