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州高新区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评审服务补遗01号

致:各潜在申请人

我公司现对安州高新区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评审服务,发布第01号补遗

1、为保证服务质量,对各申请人的投标报价启动低于成本评审。

当申请人最终报价满足以下情形时,询价小组对申请人的最终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审:申请人的最终报价低于最终有效报价的平均值90%时;询价小组经评审认为其不低于成本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不能说明或询价小组认为说明不合理的(询价小组全体成员半数以上认为该申请人不能合理说明的),由询价小组认定该申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申请文件应作否决处理”。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2024年11月4日14 时00 分”修改为“2024年11月6日14 时00 分”。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询价人:绵阳华欣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日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