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滨河路等三条道路改造项目所需,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对该项目进行报价。现将该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滨河路等三条道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二、项目地点:绵阳市安州区
三、项目总投资:约2000万元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滨河路(银河大道至白鹤路)路面及人行道改造,一环路(辽宁大道至安州大桥东侧桥台)路面改造和花兴路(辽宁大道至好医生大道)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改造。同时,按照规划,新建金鸿路街头公园
五、服务范围及技术要求:
1.服务范围: 编制“滨河路等三条道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服务周期: 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取得专家评审意见并修改完善提交成果,编制时间为60日历天
3.技术要求: 按照国家和地方现行技术标准及相关规定编制
六、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必须是在我国境内有效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须具备从事本项目工程咨询资格(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截图)”且备案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法律诉讼及仲裁情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报价单位未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或公司经营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7.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3年内,报价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与竞争性谈判;
9.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报价要求:
1.报价最高限价: 49000.00元(大写:肆万玖仟元整) ,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且报价不得超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
2.报价采用 包干总价 模式,包含且不限于 完成本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涉及的人工费、材料费、咨询费、税金、利润等所有 费用
八、询价文件领取
1.询价文件领取时间: 2023年 1 月 4 日至 2023 年 1 月 6 日17时00分。
2.询价文件领取地址: 绵阳市安州区海珂花郡16号楼三楼(招标采购部),领取询价文件不足3家,将重新进行询价。
3.获取询价文件应准备的资料:(以下资料收取加盖报价单位鲜章的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参与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时);
(2)经办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工程咨询资格证明材料。
4.询价文件获取费用 100 元,询价文件获取后,询价文件获取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九、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单位应按照询价文件编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应答。
2.报价文件为 1 份,采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复印,并由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果是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则应在报价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报价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注:报价文件内容应包含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单位资格要求佐证资料等。)
(1)封面;(格式自制)
(2)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1)
(3)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参与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与时);(格式详见附件2)
(4)报价单位必须是在我国境内有效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须具备从事本项目工程咨询资格(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截图)”且备案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承诺书)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8)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法律诉讼及仲裁情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加盖公章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法律诉讼及仲裁情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9)报价单位未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或公司经营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提供未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或公司经营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承诺函)
(10)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3年内,报价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3年内,报价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11)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提供若中选,不转包、不分包的承诺函,格式自制)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制)
(13)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报价文件递交及密封要求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2023 年 1 月 9 日 14 时 30 分前,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递交至 绵阳市安州区海珂花郡16号楼三楼(招标采购部) 。
递交报价文件时须携带(1)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2)手持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时)、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验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我公司有权拒收。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后,报价文件递交不足3家,将重新进行询价程序。
2.报价文件应装入密封袋密封,密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等信息。
十一、报价单位经办人于 2023 年 1 月 9 日 14 时 30 分(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准时准时在 绵阳市安州区海珂花郡16号楼 参与询价会。
十二、评选原则
1.询价小组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2.同等标准(条件)下,有效报价单位中 不含税 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选单位,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情形时,通过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选单位。
3.报价若出现计算错误,询价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报价单位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报价单位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
(1)报价文件中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分项合计计算出的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分项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总价金额与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4)含税报价与不含税报价不一致的,以含税报价为准修正不含税报价。
十二、付款方式: 可研报告按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取得相关主管部门认可提交正式成果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编制费用。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提交等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否则付款时间顺延
十三、合同签订:
1.具体合同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2.中选单位在接到询价单位发出的中选通知30日内,与询价单位签订合同。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 绵阳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钟老师
地 址: 绵阳市安州区海珂花郡16号楼三楼(招标采购部)
电 话: 0816-4333660
邮 箱: at433366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