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安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绵阳市安州区冷链物流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标段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服务所需,现就该项目设备采购标段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服务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对该项目进行报价。现将该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绵阳市安州区冷链物流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标段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服务
二、项目地点: 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
三、项目总投资: 13500万元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净用地面积8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建设农产品分选、冷冻、冷藏、配送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冷链仓储中心,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气调保鲜库、冻库、农产品分拣中心及初加工车间(只含农产品洗选、分包、分装)、辅助用房,购置冷链储藏设备和冷链配送车辆一批,建设冷链物流信息化平台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五、服务范围及技术要求:
1、服务范围:审核该项目设备采购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并出具造价审核成果文件。
2、服务周期: 30天
3、技术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范要求并且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六、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至少1个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次询价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七、报价要求:
1、报价最高限价: 58200元 ,各单位报价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且报价不得超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
2、报价采用包干总价模式,包含且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费用。
八、询价文件领取时间: 2023年 1月 12日至 2023 年 1 月 16日17时00分。报价单位需携带(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经办人身份证;(3)企业营业执照;(以上资料收取加盖报价单位鲜章的复印件)至(741048020@qq.com)并电话联系询价单位查收,审核通过并缴纳文件获取费用后,询价单位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询价文件(注:报价单位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可递交纸质版获取询价文件申请资料)。领取询价文件不足3家,将重新进行询价程序。
询价文件获取费用 100 元,询价文件获取后,询价文件获取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九、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单位应按照询价文件编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应答。
2、报价文件为 1 份,采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复印,并由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果是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则应在报价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报价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注:报价文件内容应包含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单位资格要求佐证资料等。)
(1)封面;(格式自制)
(2)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1)
(3)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参与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与时);(格式详见附件2)
(4)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至少1个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十、报价文件递交及密封要求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2023 年 1月 17日 10时 00分前,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递交至海珂花郡16#楼绵阳一品粮油有限公司。递交报价文件时须携带(1)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2)手持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时)、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验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我公司有权拒收。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后,报价文件递交不足3家,将重新进行询价程序。
2、报价文件应装入密封袋密封,密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等信息。
十一、报价单位经办人于 2023 年 1 月17日10时 00分(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准时在海珂花郡16#楼绵阳一品粮油有限公司(即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召开询价会。
十二、评选原则
1、询价小组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2、同等标准(条件)下,有效报价单位中 不含税 (含税或不含税)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选单位,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情形时,通过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选单位。
3、报价若出现计算错误,询价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报价单位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报价单位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
(1)报价文件中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分项合计计算出的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分项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总价金额与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4)含税报价与不含税报价不一致的,以含税报价为准修正不含税报价。
十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造价咨询完成并给甲方出具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
十四、合同签订:
1、具体合同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2、中选单位在接到询价单位发出的中选通知30日内,与询价单位签订合同。
十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 绵阳安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邹女士
联系电话: 0816-4369970
联系地址: 绵阳市安州区海珂花郡16号楼
2023 年 1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