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绵阳市安州区县域城镇基础设施补短项目 所需,现就该项目 节能报告书编制 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对该项目进行报价。现将该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提供服务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绵阳市安州区县域城镇基础设施补短项目
2.项目地点: 绵阳市安州区
3.项目总投资: 103108.00万元
4.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调元大桥(全长429.518米);绵阳市安州区县域城镇恒源大道(调元路-好医生大道,3.63KM);好医生大道(银河大道-罗胜街,2.43KM);文胜路(辽宁大道-启明星大道,1.4KM);文苑路(辽宁大道-中心街,1.26KM);金鸿路(辽宁大道-中心街,1.33KM);银河大道2KM;滨河路等三条道路改造项目(包括花兴路(辽宁大道-好医生大道段)二期工程、安州区一环路(辽宁大道-安州大桥东侧桥头段)道路改造、滨河路(银河大道-白鹤路段)道路改造、金鸿路街头公园项目、银河大道景观用水管道改造项目),改造道路总长度约2.03KM。
二、服务范围及技术要求:
1.服务范围: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节能报告表的编制,并配合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工作。
2.服务周期: 根据询价单位要求为准。
3.技术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
三、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进行承诺,承诺函自拟);
3.须具备从事本项目工程咨询(市政公用专业)资格;(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鲜章);
4.在参加本次活动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法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法律诉讼及招致仲裁的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与节能评估报告书不为同一家单位(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与询价活动;
7.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和分包((对“若中选,不转包和分包”进行承诺,承诺函自拟));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对“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进行承诺,承诺函自拟)。
四、报价要求:
1.报价最高限价:70500.00元(大写:柒万零伍佰元整) ,各单位报价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且报价不得超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
2.报价采用 包干总价 模式,包含且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管理费、税金、利润等全部费用。
五、询价文件领取
1.询价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6月 10日至 2025 年 6月 12 日 17 时 00 分(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询价文件领取地址: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海珂花郡16号楼 ,领取询价文件不足3家,将重新进行询价。
3.获取询价文件应准备的资料:(以下资料收取加盖报价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时,附报价单位为其购买的近3个月(2025年4月至6月或2025年3月至5月)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公章,附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询价文件获取费用 100 元,询价文件获取后,询价文件获取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六、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单位应按照询价文件编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应答。
2.报价文件为 1 份,采用A4规格纸编制并胶装成册。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复印,并由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果是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则应在报价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报价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注:报价文件内容应包含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单位资格要求佐证资料等。)
(1)封面;(格式自制)
(2)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1)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与时);(格式详见附件2)
(4)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5)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进行承诺,承诺函自拟;
(6)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鲜章;
(7)在参加本次活动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法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法律诉讼及招致仲裁的情况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8)与节能评估报告书不为同一家单位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9)对“若中选,不转包和分包”进行承诺,承诺函自拟;
(10)对“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进行承诺,承诺函自拟;
(11)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报价文件中所有签字部分-法定代表人应亲笔签名或加盖具有备案编码的法定代表人章(因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不清晰或印章编码模糊等情形被询价小组否决的,后果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授权委托人处均要求亲笔签名。
七、询价文件澄清及修改:
1.报价单位对询价文件存疑,应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 1 天前联系询价人提出问题,在此截止日期之后,询价人不再接受报价单位提出的任何质疑及问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若问题内容涉及影响报价文件的编制时,询价人将以补遗或澄清形式在官网公告并适当延长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2.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询价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补遗或澄清形式在四川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当询价文件、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补遗或澄清公告文件为准。
3.各潜在报价单位应实时在四川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查询补遗或澄清文件,若因报价单位未及时关注询价人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后果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
八、报价文件递交及密封要求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2025 年 6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前,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递交至 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海珂花郡16号楼 。递交报价文件时须携带(1)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2)手持件: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时,附报价单位为其购买的近3个月(2025年4月至6月或2025年3月至5月)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公章,附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现场核验原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我公司有权拒收。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后,报价文件递交不足3家,将重新进行询价程序。
2.报价文件应装入密封袋密封,密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等信息。
九、报价单位经办人于 2025年6月 16 日 14 时 00 分(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准时在 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海珂花郡16号楼召开询价会。
十、评选原则
1.询价小组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经询价小组审查,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单位不足3家将重新进行询价程序。
2.同等标准(条件)下,有效报价单位中 不含税 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选单位,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情形时,通过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选单位。
3.报价若出现计算错误,询价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报价单位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报价单位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
(1)报价文件中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分项合计计算出的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分项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总价金额与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4)含税报价与不含税报价不一致的,以含税报价为准修正不含税报价。
十一、付款方式:取得专家评审通过的节能评估报告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
十二、合同签订:
1.具体合同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2.中选单位在接到询价单位发出的中选通知30日内,与询价单位签订合同。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 绵阳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龙老师
联系电话: 0816-4333660
联系地址: 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海珂花郡16号楼